青海東煌工程咨詢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關于防雷防靜電設施維護、新建柴油機工間防噪音設施工程設計服務采購項目(第三次)的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防雷防靜電設施維護、新建柴油機工間防噪音設施工程設計服務采購項目(第三次)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萬達廣場S0H04號樓3樓東面1一9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0年09月30日 10: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青海東煌競談(服務)2020-004-(第三次)
項目名稱:防雷防靜電設施維護、新建柴油機工間防噪音設施工程設計服務采購項目(第三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元):219400
最高限價(元):/
采購需求:
標項一 標項名稱: 防雷防靜電設施維護、新建柴油機工間防噪音設施工程設計服務 數(shù)量: 1 預算金額(元): 219400 單位: 元 簡要規(guī)格描述: 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1談判供應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1.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1.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1.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1.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談判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談判資格;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項目管理、監(jiān)理等服務的談判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談判供應商以聯(lián)合體方式進行談判; 5、經(jīng)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http://www.court.gov.cn/index.html)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談判資格。(提供“信用中國”網(wǎng)站的查詢截圖,時間為談判截止時間前5天內); 6、其他資質條件: 6.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或三證合一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6.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談判只須提交其身份證原件) 6.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在本單位近一年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6.4保證金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6.5談判供應商需具備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工程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 6.6非外資獨資或外資控股企業(yè)的書面聲明(原件); 6.7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近3年沒有發(fā)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書面聲明(原件) 6.8針對本項目有相應的保密承諾書(加蓋公章) 6.9符合國家和軍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 注:上述所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備查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萬達廣場S0H04號樓3樓東面1一9號
方式:現(xiàn)場購買
售價(元):500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0年09月30日 10:00(北京時間)
地點:西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號開標室
五、響應文件開啟
開啟時間:2020年09月30日 10:00(北京時間)
地點:西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號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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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某部隊
地 址:青海省格爾木市中山路
傳 真:/
項目聯(lián)系人:韓先生
項目聯(lián)系方式:1560979121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青海東煌工程咨詢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萬達廣場S0H04號樓3樓東面1一9號
傳 真:/
項目聯(lián)系人(詢問):祁曉莉
項目聯(lián)系方式(詢問):15500605919
附件信息:
本頁面提供的內容是按照政府采購、招投標有關法律 法規(guī)要求由采購人或采購 代理等機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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