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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縣人民法院關于安溪縣城廂鎮(zhèn)建安大道4號寶龍酒店式公寓1805房(第一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安溪縣人民法院關于第一次拍賣安溪縣城廂鎮(zhèn)建安大道4號寶龍酒店式公寓1805房的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人民法院將于2025年10月30日10時至2025年10月31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福建省安溪縣人民法院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安溪縣城廂鎮(zhèn)建安大道4號寶龍酒店式公寓1805房。
該標的物位于安溪縣城廂鎮(zhèn)建安大道4號寶龍酒店式公寓1805房,建筑面積:45.19㎡;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2.6㎡;專有建筑面積:30.89㎡;分攤建筑面積:14.3㎡;房屋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宗地面積:10628.09㎡。權利類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權利性質:出讓/商品房;用途:城鎮(zhèn)住宅用地/成套住宅;使用期限:2010年2月4日起至2080年2月3日止。房產已辦理產權證,權屬證書號:【不動產權證書號:閩(2016)安溪縣不動產權第0000045號】。總層數(shù):22層,所在層在第18層;公寓房,一廳一陽一廚一衛(wèi),普通裝修,有意者請前往現(xiàn)場看樣,具體現(xiàn)場狀況以實際為準,未標明的瑕疵不在拍賣人承擔范圍,請競買人自行了解。法院不負責落戶及學位問題,請競買人參拍前咨詢相關職能部門。買受人競拍成功后,通過安溪縣政務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一網通辦系統(tǒng)中“安心登”掌上辦事平臺鏈接“法拍e掌通”申請法拍房過戶業(yè)務將獲得優(yōu)先快速辦理,具體操作流程可致電聯(lián)系。
起拍價:267000元,保證金:50000元,增價幅度:2000元。
特別提醒(拍賣有風險,競拍需謹慎):
1.該房產在辦證、過戶的過程中,所涉及的稅、費均由買受人自行于開拍前至相關單位(稅務部門等)自行查詢后是否競買,拍賣成交后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2.買受人付清成交價款后,需待法院處理該標的物的除權和強制遷出工作后,方可辦理該標的物的移交手續(xù),如遇拍賣標的物因特殊情況導致無法移交的,可撤銷拍賣并退回拍賣款,但不計付利息,不賠償其經濟損失。
二、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向安溪縣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xù);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溪縣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如委托手續(xù)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不能過戶、不能取得拍賣物、不能辦理權屬證書、撤銷拍賣、不退保證金等不利的后果)。
三、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本院已委托明泉法服在拍賣期間對上述房產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及組織看樣等工作(看樣時間根據(jù)預約情況由明泉法服統(tǒng)一安排)。 安溪縣城廂鎮(zhèn)建安大道4號寶龍酒店式公寓1805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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