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重新評審難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fā)布時間:
2025年11月10日 09:08
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重新評審難
?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在一定程度上方便打破地域限制、破解“熟人圈子”“專家資源不均”等傳統(tǒng)評審痛點,長三角區(qū)域、河北省等多地均在廣泛開展。但政府采購實踐中,有不少需要重新評審的情形,開展遠程異地評審的政府采購項目如何重新評審?面臨哪些難題?
江西醫(yī)學高等??茖W校招標采購辦公室主任余春英認為,遠程異地評審因流程割裂、權責交叉等問題,重新評審成為實踐中的突出難題。重新評審作為糾正評審錯誤的法定程序,在異地評審場景下卻常陷入“啟動難、實施難、落地難”的困境。
為何遠程異地評審重新評審難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孫敏告訴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重新評審的核心要求是原班人馬、依法糾錯,其實施主體必須是原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但遠程異地評審具有空間分離的特性,這給重新評審這一法定程序增加了難度。
首先,遠程異地評審專家召集存在時空壁壘。異地評審專家通常從多省專家?guī)祀S機抽取,分散在不同城市的評審場地。如某省市級醫(yī)療設備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中,評審專家由主場本地1人和副場外省2人組成,公告期內發(fā)現分項評分超出標準范圍,符合《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重新評審情形。但聯系副場專家時,1人因已赴外地參會無法參與,另1人提出需當地財政部門出具協助函,僅專家協調就耗時12天,遠超常規(guī)糾錯周期。
此外,遠程異地評審還存在系統(tǒng)兼容與證據留存的技術障礙。目前各地異地評審系統(tǒng)多由不同服務商搭建,跨系統(tǒng)數據互通尚無先例。某省一系統(tǒng)運維服務項目因代理機構違規(guī)補抽專家被處罰,暴露了異地評審中系統(tǒng)記錄與實際評審脫節(jié)的隱患——原評審過程的音視頻資料存儲于副場系統(tǒng),主場申請調取時因格式不兼容無法讀取,導致重新評審缺乏原始依據。這種技術碎片化使得現行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要求的“全程留痕”難以落實,進一步阻礙糾錯進程。
異地評審:重新評審的協調難
某政府采購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遠程異地評審涉及主場、副場、采購人、代理機構等多重主體,權責劃分不清加劇了重新評審的實施難度。一些跨省遠程異地評審操作指引中雖明確主場負責異議處理,但副場的協助義務缺乏細化規(guī)定,導致實際操作中常出現“互相推諉”現象。如某地跨市教育信息化競爭性談判項目,某中小企業(yè)供應商質疑副場專家對其價格計算存在錯誤,依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第二十一條申請啟動重新評審。主場以“評分行為發(fā)生在副場”為由要求對方牽頭,副場則主張“評審標準由主場制定”拒絕負責,最終需兩地財政部門協調一周才確定牽頭方。更棘手的是費用與責任承擔問題,重新評審產生的專家勞務報酬需按屬地標準支付,某跨省項目中副場專家要求追加交通補貼,因無明確規(guī)定,代理機構遲遲未能支付,導致評審延期。 張建芳